孕妇糖尿病分为妊娠期糖尿病(GDM)和孕前糖尿病(PGDM),需尽早筛查干预,以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

妊娠期糖尿病:
需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确诊,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多数患者通过饮食控制(如增加膳食纤维、控制精制糖)和规律运动(如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可控制血糖,必要时需使用胰岛素治疗,避免口服降糖药。
孕前糖尿病:
备孕前需将糖化血红蛋白(HbA1c)控制在6.5%以下,孕期需加强血糖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目标空腹血糖3.3-5.3mmol/L,餐后血糖≤6.7mmol/L。需在多学科团队(产科、内分泌科)协作下管理,调整胰岛素剂量,预防低血糖及酮症。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35岁)、肥胖(BMI≥28)、有糖尿病家族史者需提高筛查频率。孕期应避免低血糖,随身携带碳水零食,出现头晕、心慌等症状及时进食并就医。
产后管理:
GDM患者需在产后6-12周复查OGTT,筛查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PGDM患者需长期随访血糖及并发症,坚持健康生活方式,降低远期糖尿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