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的诊断依据主要包括症状持续时间(至少2周)、核心症状(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精力下降)及伴随症状(睡眠障碍、食欲改变、自责自罪等),需排除躯体疾病及其他精神障碍。

一、症状持续时间
抑郁症状需持续至少2周,且不能由短暂应激事件或生理性因素(如药物副作用)单独解释,症状需达到影响日常功能的程度。
二、核心症状组合
1.情绪低落:表现为持续的悲伤、绝望感,或对曾经喜爱的事物失去兴趣。
2.兴趣减退:对社交、工作、爱好等活动的参与意愿显著降低,甚至回避。
3.精力下降:常感到疲劳、乏力,即使轻微活动也觉耗竭,难以完成日常任务。
三、伴随症状表现
1.睡眠障碍:入睡困难、早醒或睡眠过多,伴随白天困倦或失眠。
2.食欲与体重变化:食欲明显减退或亢进,体重在1个月内波动≥5%。
3.认知功能下降: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自我评价过低,反复出现自责或自罪观念。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青少年:可能表现为易激惹、学业成绩突然下滑、躯体不适(如头痛、腹痛),需警惕隐性抑郁。
2.老年患者:抑郁情绪常被躯体症状掩盖,需关注兴趣减退、社交退缩等非典型表现。
3.孕妇/产后女性:需区分产后情绪波动与产后抑郁,后者持续≥2周且影响育儿能力。
五、诊断排除标准
需排除甲状腺功能异常、贫血、慢性疼痛等躯体疾病,以及双相情感障碍(需有躁狂/轻躁狂发作史)、应激障碍等其他精神障碍。诊断需由精神科医生结合量表(如PHQ-9)及临床访谈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