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疫苗接种禁忌症主要包括: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患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妊娠期妇女(特殊情况遵医嘱)、免疫功能严重低下者(如重度免疫缺陷病、正在接受大剂量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一、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
乙肝疫苗主要含重组酵母乙肝表面抗原等成分,若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则禁止再次接种,以避免严重过敏事件发生。
二、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如急性肺炎、急性阑尾炎等急性感染性疾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慢性疾病急性加重时,需暂缓接种,待病情稳定后评估接种必要性。
三、妊娠期妇女(特殊情况遵医嘱)
目前乙肝疫苗对孕妇安全性较高,但一般建议孕前完成接种;妊娠早期(1-12周)尽量避免接种,妊娠中晚期可在医生评估后接种,以降低潜在风险。
四、免疫功能严重低下者
先天性免疫缺陷病、HIV感染未控制、长期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者,接种后可能无法产生足够抗体,甚至加重免疫抑制,需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