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是妊娠达28周及以上因母亲或胎儿等原因通过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终止妊娠的操作,其适应证包括母亲有严重妊娠期合并症经积极治疗无好转、合并严重妊娠合并症经治疗无法控制及胎儿有宫内发育异常、胎盘功能减退危及胎儿生命等情况,方法有药物引产(用缩宫素等静脉滴注促宫缩需控剂量滴速并观察胎心等)和机械性引产(如放置水囊刺激宫颈成熟引发宫缩),注意高龄产妇引产并发症风险增加需密切监测,有剖宫产史孕妇要评估子宫瘢痕情况,严密观察产程,异常时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剖宫产。

一、引产的适应证
1.母亲因素:若孕妇存在严重妊娠期合并症,如重度子痫前期经积极治疗无好转、慢性高血压合并重要脏器功能损害等,继续妊娠会严重危及母亲生命健康时,需考虑引产;还有孕妇合并严重妊娠合并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经治疗无法控制者,也可考虑引产。
2.胎儿因素:当胎儿出现宫内发育异常,如严重胎儿生长受限,经评估胎儿在宫内继续存活风险大于出生后风险;或胎盘功能减退,如胎盘早剥、脐带异常等导致胎儿供氧供血不足,危及胎儿生命时,需行引产。
二、引产的方法
1.药物引产:常用缩宫素等药物,通过静脉滴注等方式给药,促使子宫产生规律性收缩。缩宫素能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模拟自然分娩时的宫缩过程,但需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和滴速,密切观察宫缩及胎心变化。
2.机械性引产:例如放置水囊,将水囊置于宫颈内口处,通过注入适量液体使水囊膨胀,刺激宫颈成熟并引发宫缩。这种方法相对较为温和,适用于部分适合机械刺激引发宫缩的情况。
三、相关注意事项
1.高龄产妇:高龄产妇(年龄≥35岁)在引产时,由于其身体机能和生殖系统功能相对下降,引产过程中发生并发症的风险可能增加,如宫缩乏力、产后出血等,需更密切监测生命体征、产程进展及胎心情况,加强母婴监护。
2.有剖宫产史孕妇:既往有剖宫产史的孕妇行引产时,要严格评估子宫瘢痕情况,因为引产过程中子宫收缩可能导致子宫瘢痕处破裂等严重并发症,需动态观察子宫形态及孕妇腹痛等情况,一旦出现异常需及时处理。引产过程中要严密观察产程,确保母婴安全,若出现产程异常或母婴情况恶化等,需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能需转为剖宫产终止妊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