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PIH)诊断需结合孕期血压动态变化,通常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或血压较孕前/孕早期显著升高≥30/15mmHg,且排除慢性高血压或其他疾病继发因素。

1.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孕前或孕20周前已确诊高血压,或孕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且持续至产后12周后,需监测尿蛋白及肾功能,高龄、肥胖、有高血压家族史者风险更高。
2.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新发血压升高≥140/90mmHg,无蛋白尿及器官损害,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需警惕子痫前期风险,定期复查血压及尿蛋白。
3.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或伴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等,重度子痫前期血压≥160/110mmHg,需住院监测,硫酸镁预防子痫发作。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后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蛋白尿/器官功能障碍,需加强胎儿监护,适时终止妊娠,有慢性肾病、糖尿病病史者需提前干预。
温馨提示:孕期定期产检(12周前、20周后每4周),控制体重增长(≤12kg),低盐饮食(<5g/日),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劳累。若出现头痛、视物模糊、上腹痛等症状,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