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肝功能衰竭的诊断标准主要依据起病急骤、凝血功能障碍及黄疸等表现,关键指标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INR>1.5)、胆红素显著升高(通常>171μmol/L),且无慢性肝病基础者多在26周内出现意识障碍。

1.急性肝衰竭(ALF)
起病急,26周内出现肝性脑病,无慢性肝病史,需排除胆道梗阻或药物性肝损伤。
2.亚急性肝衰竭(SALF)
起病较缓,26周内出现肝衰竭表现,常见于病毒性肝炎(如HBV、HCV)或自身免疫性肝炎。
3.慢加急性肝衰竭(ACLF)
在慢性肝病基础上急性加重,如肝硬化患者短期内出现肝衰竭,需结合Child-Pugh评分或MELD评分评估。
4.慢性肝衰竭(CLF)
慢性肝病终末期表现,胆红素>171μmol/L且凝血功能障碍,伴腹水、肝肾综合征等并发症。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 儿童:婴幼儿慎用对乙酰氨基酚过量,需监测PT和血氨水平。
- 孕妇:妊娠急性脂肪肝(AFLP)需警惕,早期终止妊娠可改善预后。
- 老年人:合并肾功能不全时需调整利尿剂,避免肝肾综合征恶化。
诊断后立即转诊至具备人工肝支持系统的医疗机构,优先非药物干预(如营养支持),避免使用肝毒性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