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间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代谢异常,分为妊娠期糖尿病(GDM)和孕前糖尿病(PGDM),前者占比90%以上,后者需孕前确诊。GDM多在孕24~28周筛查,控制不佳可能增加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风险;PGDM需孕前严格控糖,降低先天畸形、早产风险。
一、妊娠期糖尿病(GDM)
GDM多无明显症状,需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标准为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多数患者通过饮食控制(如减少精制糖、增加膳食纤维)和适度运动(如每日30分钟快走)可改善,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
二、孕前糖尿病(PGDM)
PGDM包括1型和2型糖尿病,孕前需将糖化血红蛋白(HbA1c)控制在6.5%以下,避免高血糖对胚胎发育的影响。孕期需密切监测血糖,调整胰岛素剂量,预防低血糖和酮症酸中毒。计划妊娠前3个月补充叶酸,降低胎儿神经管畸形风险。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35岁)、肥胖(BMI≥28)、有糖尿病家族史者为高危人群,建议孕前筛查血糖。GDM患者产后6~12周需复查OGTT,未来患2型糖尿病风险增加,需长期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新生儿出生后需监测血糖,预防低血糖。
四、治疗原则
以饮食、运动干预为基础,优先非药物治疗。若血糖控制不佳,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可使用胰岛素(不影响胎儿),孕前糖尿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药物方案,避免使用口服降糖药。所有治疗需个体化,定期产检监测母婴健康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