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炎患者在控制炎症后可进行牙齿正畸。需先通过专业牙周治疗(如洁治、刮治等)稳定病情,再在牙周科与正畸科联合评估下开展治疗。
牙周炎控制稳定后可正畸:需先完成规范牙周治疗(如龈上洁治、龈下刮治及根面平整),炎症控制至少3个月以上,牙周袋深度≤5mm,无明显出血及松动,经牙周科与正畸科联合评估确认牙周状态稳定后,可进行正畸治疗。
牙周炎未控制时禁止正畸:若处于急性炎症期(如牙周脓肿、明显红肿出血),正畸力会加重牙周组织损伤,导致炎症扩散、牙齿松动加重,需优先控制炎症,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
正畸过程需加强牙周维护:治疗期间需每1-3个月复查牙周状态,调整刷牙方式(采用改良Bass法),使用牙间刷清洁邻面,必要时局部使用含氯己定的漱口水辅助控制菌斑,避免牙周炎复发。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妊娠期女性需在孕前完成牙周治疗,孕期严格控制正畸加力速度,避免牙周负担;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空腹血糖≤7.0mmol/L),并增加牙周检查频率,防止血糖波动影响牙周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