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低血糖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2.8mmol/L或发作时血糖<3.9mmol/L,同时伴低血糖症状。
1.空腹低血糖:常见于长期禁食、营养不良或严重肝病患者,通常发生在空腹8~12小时以上,需结合胰岛素、C肽水平及影像学检查排除胰岛素瘤等病因。
2.餐后低血糖:多见于功能性低血糖,与自主神经紊乱或胃排空过快有关,血糖峰值常>10mmol/L但2小时后降至<2.8mmol/L,常见于2型糖尿病患者或胃切除术后人群。
3.药物诱导性低血糖:糖尿病患者使用胰岛素或磺脲类药物后出现症状,需注意药物剂量调整及监测频率,老年患者需加强血糖波动管理。
4.特殊人群低血糖:老年患者因代谢储备差,无症状低血糖风险更高,需将血糖控制目标适当放宽至≥4.4mmol/L;妊娠期女性空腹血糖应维持在3.3~5.3mmol/L,避免低血糖影响胎儿发育。
低血糖发作时,立即进食15g碳水化合物(如半杯果汁),15分钟后复测血糖,持续低血糖需静脉补糖。高危人群应随身携带糖果,定期监测血糖并随身携带医疗警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