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分为妊娠糖尿病(GDM)和孕前糖尿病(PGDM),前者占比约80%,后者需孕前确诊。GDM多在孕24-28周筛查,PGDM则需孕前规范管理。
妊娠糖尿病(GDM):需通过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确诊,诊断标准为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多数可通过饮食控制和运动改善,仅少数需药物干预。
孕前糖尿病(PGDM):包括1型和2型糖尿病,孕前HbA1c需控制在6.5%以下,孕期需密切监测血糖,避免高血糖对胎儿发育(如巨大儿)和孕妇(如子痫前期)的不良影响,优先选择胰岛素治疗。
特殊人群管理:高龄孕妇(≥35岁)、肥胖(BMI≥28)及有糖尿病家族史者为高危人群,需提前干预;孕期低血糖风险高,出现头晕、心悸等症状时应及时监测血糖并就医,避免自行用药。
预防与筛查:孕前体重管理、规律运动可降低PGDM风险;所有孕妇均需在孕24-28周进行OGTT筛查,高危孕妇首次产检即需评估血糖,产后6-12周需复查,降低远期糖尿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