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是妊娠期女性特有的高血压疾病,通常发生在妊娠20周后至产后12周内,以血压升高、蛋白尿、水肿为主要表现,严重时可引发子痫、胎盘早剥等并发症。
一、分类及临床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产后12周恢复正常,无蛋白尿及器官损害。
2.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血压≥140/90mmHg,伴蛋白尿(≥0.3g/24h)或器官功能异常(如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损害)。
3.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后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蛋白尿,或原有高血压基础上新发子痫前期表现。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孕前或妊娠20周前即存在高血压,持续至产后12周后。
二、高危因素与预防
高危因素包括年龄≥35岁、肥胖、慢性高血压、糖尿病、多胎妊娠、既往子痫前期病史等。预防措施需定期产检监测血压及尿蛋白,控制体重,低盐饮食,适当运动,高危人群需在医生指导下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
三、治疗原则
治疗目标为控制血压、预防子痫、确保母胎安全。非药物干预包括低盐饮食、充分休息、左侧卧位;药物治疗以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甲基多巴等降压药为主,具体用药需由医生根据病情调整,禁用ACEI/ARB类药物。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35岁)、有高血压家族史者需加强血压监测;合并慢性疾病(如糖尿病、肾病)者需严格控制基础疾病;肥胖孕妇应在孕期合理增重,避免过度肥胖加重病情。出现头痛、视物模糊、腹痛等症状时需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