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且无其他疾病引发,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的妊娠期特有疾病。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分类
1.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孕前或孕20周前已确诊高血压,孕期持续存在。
2.妊娠期高血压:孕20周后新发高血压,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3.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300mg/24h或随机尿蛋白+),或无蛋白尿但合并器官损害(如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等)。
4.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无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子痫前期的高危因素
1.年龄:≥35岁或<18岁。
3.肥胖:BMI≥28kg/m2。
4.多胎妊娠:子宫张力增加,胎盘缺血。
5.不良生活方式:长期高盐饮食、缺乏运动、吸烟。
治疗原则
1.非药物干预:低盐饮食(<5g/日)、适当运动、规律作息、控制体重增长。
2.药物干预:血压≥150/100mmHg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降压药物(如拉贝洛尔、硝苯地平)。
3.终止妊娠: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需及时终止妊娠,具体时机根据孕周及病情决定。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高龄孕妇:需加强血压监测,提前筛查基础疾病。
2.肥胖孕妇:严格控制体重增长,预防子痫前期发生。
3.有慢性病史者:孕前控制基础疾病,孕期定期产检,密切监测血压及蛋白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