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产期计算通常采用末次月经第1天起加280天(40周),或基于早期超声孕周校正。需注意月经不规律或辅助生殖者可能存在差异。
一、按末次月经计算
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点,月份减3(或加9),日期加7天。例如:
末次月经3月10日 → 次年1月17日(3-3=0→12+9=21?此处应为3月减3为12月,10+7=17,即12月17日?纠正:正确公式为月份=末次月经月份-3(若≤3)或+9,日期=末次月经日期+7。如3月10日:3月-3=0月→12月,10+7=17日,即次年1月17日。)
二、按早孕期超声校正
若月经周期>35天或不规则,首次超声(孕6-8周)的孕周与预产期差异>3天,需以超声孕周重新推算。
三、辅助生殖技术情况
体外受精(IVF):以取卵日减3天(模拟末次月经),或移植日加17天。
人工授精:按末次月经推算,与自然周期一致。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月经周期异常者:如周期28-35天,按实际周期调整公式(日期=末次月经日期+月经周期天数)。
多胎妊娠:预产期可能提前1-2周,需结合具体超声结果调整。
高龄孕妇(≥35岁):更依赖早期超声核对,减少误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