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18可能指感染后18个月,若未治疗,此时多处于二期梅毒向三期梅毒过渡期。二期梅毒皮疹广泛且传染性强,不及时治疗会进展为三期梅毒,损害心脏、神经等器官,严重威胁健康。
二期梅毒(感染后2~12周):此阶段梅毒螺旋体在体内大量繁殖,引发全身性症状,如发热、淋巴结肿大、皮肤黏膜出现梅毒疹(典型表现为手掌足底红斑脱屑),不及时治疗可自行消退进入潜伏状态,但仍具传染性。
潜伏梅毒(感染后2年以上):无临床症状但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分早期潜伏(2年内)和晚期潜伏(2年以上),晚期潜伏可能因免疫低下再次复发或进展为三期梅毒,孕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梅毒。
三期梅毒(感染2年以上):梅毒螺旋体侵犯内脏和神经系统,表现为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破坏性溃疡),可累及心血管系统(主动脉炎)、神经系统(脊髓痨、麻痹性痴呆),若累及关节、骨骼,会出现疼痛畸形,严重者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特殊人群注意:孕妇感染梅毒,若未治疗,胎儿流产、早产风险高,新生儿可能先天梅毒(鞍鼻、锯齿形牙等);老年人免疫功能弱,潜伏梅毒易进展为严重三期损害,需更积极筛查治疗。
治疗原则:早期梅毒(一、二期及早期潜伏)首选青霉素类药物治疗,晚期梅毒及心血管、神经梅毒需住院规范治疗,治疗后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以评估疗效,治疗期间性伴侣需同时检查治疗,避免重复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