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肺炎治疗以改善通气、抗感染、支持治疗为主。需结合感染类型、病情严重程度及胎龄等综合干预,优先非药物措施,避免低龄儿童滥用药物。
一、一般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理口鼻分泌物,维持血氧饱和度>90%。环境温度控制在22~26℃,湿度55%~65%,避免干燥或闷热。
二、抗感染治疗:细菌性肺炎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衣原体肺炎用红霉素类;病毒性肺炎以对症支持为主,必要时加用抗病毒药物。需根据病原体及药敏试验调整方案。
三、呼吸支持:轻度缺氧者鼻导管吸氧;中重度呼吸衰竭需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维持血气稳定。早产儿需密切监测呼吸暂停风险,及时干预。
四、并发症处理:合并心力衰竭时限制液体入量,使用利尿剂;并发脓胸需胸腔闭式引流。恢复期加强喂养,保证能量供应,促进肺功能恢复。
五、特殊注意事项:早产儿及低体重儿用药需严格遵医嘱,避免肝肾功能损伤;母乳喂养儿可继续喂养,增强免疫力。治疗期间密切观察体温、呼吸及精神状态,定期复查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