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晚期梅毒)通常在感染后2~20年出现,主要表现为皮肤黏膜损害、骨梅毒、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四大类症状,病程长且可累及多器官,严重影响健康。
一、皮肤黏膜损害:
以结节性梅毒疹和树胶肿(梅毒瘤)为主。结节性梅毒疹表现为黄豆至蚕豆大小的铜红色结节,对称分布于躯干、四肢,可自行吸收或破溃形成浅溃疡;树胶肿为破坏性溃疡,好发于头面部、小腿,愈合后留瘢痕。
二、骨梅毒:
多累及长骨,表现为骨膜炎或骨髓炎,出现疼痛、肿胀、活动受限,夜间加重。少数可累及颅骨,形成穿凿样破坏。
三、心血管梅毒:
多见于感染10~20年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瘤(尤其是升主动脉)为常见表现,可导致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等严重并发症。
四、神经梅毒:
可累及脊髓、脑实质,表现为脊髓痨(下肢闪电痛、感觉异常)、麻痹性痴呆(精神异常、认知障碍),严重时危及生命。
特殊人群提示:孕妇感染梅毒未治疗,可通过母婴传播致胎儿先天梅毒,需在孕期规范筛查与治疗;老年患者症状可能不典型,易漏诊,需结合病史与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