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分三期,一期表现为硬下疳,二期为皮疹及黏膜斑,三期可累及多器官。治疗以青霉素类药物为主,早期规范治疗可治愈,晚期治疗以控制症状为主。
一期梅毒:感染后2~4周出现硬下疳,无痛性圆形或椭圆形溃疡,直径1~2cm,边界清楚,表面清洁,伴局部淋巴结无痛性肿大。硬下疳可自行消退,持续3~8周。
二期梅毒:硬下疳消退后6~8周出现,皮疹形态多样,可累及皮肤、黏膜、骨骼等,典型表现为手掌、足底铜红色斑疹或斑丘疹,伴领圈样脱屑。还可出现扁平湿疣、口腔黏膜斑等。
三期梅毒:感染后2~20年出现,可累及心血管系统(如主动脉炎、主动脉瘤)、神经系统(如脊髓痨、麻痹性痴呆)及皮肤黏膜(树胶肿),严重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特殊人群提示:孕妇感染梅毒可通过胎盘传染胎儿,导致流产、早产或先天梅毒;老年人感染梅毒症状可能不典型,易延误诊断;合并HIV感染者治疗难度增加,需加强监测。
治疗原则:早期梅毒(一、二期)推荐苄星青霉素等药物治疗;晚期梅毒或先天梅毒需根据病情调整方案。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性伴侣需同时检查治疗,避免再次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