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主要表现为皮肤红斑、丘疹、水疱等,并伴随瘙痒,症状通常在2~6周左右出现或加重,病情易反复。
一、根据皮疹形态分类
1.急性湿疹:表现为密集小丘疹、丘疱疹或小水疱,基底潮红,严重时可融合成片,搔抓后出现糜烂、渗出,边界不清。
2.亚急性湿疹:急性炎症减轻后,皮疹以小丘疹、结痂和鳞屑为主,仅有少量渗出,自觉仍有剧烈瘙痒。
3.慢性湿疹:常由急性、亚急性湿疹反复发作不愈转化而来,表现为皮肤增厚、粗糙,纹理加深,呈苔藓样变,颜色暗红或灰褐色,边界较清楚,可出现色素沉着。
二、根据发病部位分类
1.面部湿疹:多见于婴幼儿,好发于脸颊、额部,表现为红斑、丘疹,严重时可累及眼睑、口周,干燥时可有脱屑。
2.手部湿疹:常对称发生于手掌、手指,表现为暗红斑、丘疹、水疱,边界较清楚,部分患者可出现皲裂、脱屑,与接触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物质有关。
3.足部湿疹:好发于足背、足缘,表现为红斑、丘疹、水疱,水疱干涸后可出现脱屑,易继发感染,搔抓后可出现糜烂、渗液。
三、根据特殊人群特点分类
1.新生儿湿疹:多在出生后2~3个月发病,好发于头面部,表现为红斑、丘疹,严重时可累及躯干、四肢,常与过敏体质、母乳喂养或环境因素有关。
2.老年人湿疹:多因皮肤干燥、屏障功能减弱引起,好发于四肢伸侧、背部,表现为皮肤干燥、粗糙、脱屑,瘙痒剧烈,易因搔抓而继发感染。
四、特殊提示
婴幼儿应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护肤品及衣物,选择宽松、透气的纯棉衣物;老年人需加强皮肤保湿,洗澡水温不宜过高,避免过度清洁;孕妇若患湿疹,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避免自行使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