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需进行早、中、晚三阶段检查,涵盖基础健康评估、胎儿发育监测及特殊风险筛查。
早孕期检查(孕6-13+6周):
首次产检确认孕周,建立孕期档案,包括血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及传染病筛查(如乙肝、梅毒、艾滋病),同时进行超声检查明确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排查宫外孕等异常。
中孕期检查(孕14-27+6周):
孕15-20+6周接受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排畸,评估胎儿结构发育;孕24-28周开展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监测血糖变化。
晚孕期检查(孕28周后):
每2-4周进行常规产检,包括血压、体重、宫高腹围测量及胎心监护,孕32-36周增加超声检查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及胎位情况,孕37周后每周进行胎心监护,确保分娩前胎儿状态稳定。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35岁)需加强染色体异常筛查,建议直接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有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或不良孕产史者,需在医生指导下增加检查频次,密切监测母婴健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