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36℃的体温称为体温过低,是指人体核心体温(通常以腋下、口腔或直肠温度衡量)低于36℃的状态。
一、生理性体温过低
常见于长时间暴露于寒冷环境、剧烈运动后散热过多或女性经期激素变化等情况,通常无器质性病变,通过保暖、补充能量可自行恢复。
二、病理性体温过低
1.感染性因素:严重感染(如败血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内分泌疾病可能导致体温调节中枢异常,使体温低于正常范围。
2.药物影响:过量使用退烧药(如阿司匹林、布洛芬)或某些降压药、抗抑郁药可能引起体温下降。
3.其他疾病:休克、严重创伤、神经系统疾病(如中风)或慢性疾病终末期患者,因代谢率降低或循环障碍易出现体温过低。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婴幼儿:体温调节能力较弱,需避免长时间暴露于低温环境,及时更换潮湿衣物,监测体温变化。
2.老年人:基础代谢率低,合并慢性疾病者更易发生体温过低,建议定期监测体温,注意保暖并及时就医。
3.慢性病患者:甲状腺功能减退、糖尿病等患者需严格遵医嘱用药,避免自行增减剂量,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
四、处理建议
1.轻度体温过低(35~36℃):立即脱离寒冷环境,饮用温水,用毛毯或电热毯保暖,避免酒精擦身。
2.中重度体温过低(<35℃):及时就医,通过静脉复温、补充能量等方式治疗,避免延误病情。
五、预防措施
1.日常注意保暖,尤其四肢、头部等部位,避免长时间在低温环境停留。
2.均衡饮食,保证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摄入,维持基础代谢率。
3.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并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感染等潜在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