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妊娠24~28周进行。此时孕妇体内激素水平变化较大,胎盘分泌的抗胰岛素物质增加,筛查结果更具准确性。
高风险人群提前筛查
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孕前BMI≥25)、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在首次产检时即进行空腹血糖检测,若结果异常,尽早开展筛查。
普通人群标准筛查
无高危因素的孕妇,24~28周需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分别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及2小时血糖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超标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
筛查前注意事项
筛查前3天应保持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150克),避免剧烈运动,前1天晚8点后禁食,次日早晨空腹采血。筛查过程中需按要求在5分钟内饮完葡萄糖水,按时完成后续血糖检测。
特殊情况处理
若筛查结果异常但未达诊断标准,需在妊娠32~34周再次复查。确诊妊娠糖尿病后,应在医生指导下通过饮食控制(如增加膳食纤维、控制精制糖摄入)、适度运动(如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及必要时药物治疗(如胰岛素)维持血糖稳定,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