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分期主要依据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标准,结合肿瘤大小、浸润深度、淋巴结转移及远处转移情况,分为Ⅰ(局限宫颈)、Ⅱ(阴道/宫旁受累)、Ⅲ(盆壁/下阴道转移)、Ⅳ(远处转移)期,Ⅰ、Ⅱ期为早中期,Ⅲ、Ⅳ期为晚期。
Ⅰ期(早期):肿瘤局限于宫颈,无宫旁浸润,ⅠA期镜下浸润(间质浸润深度≤5mm),ⅠB期肉眼可见肿瘤,ⅠB1≤4cm,ⅠB2>4cm。
Ⅱ期(中期):肿瘤超出宫颈,但未达盆壁或阴道下1/3,ⅡA期无宫旁浸润,ⅡA1≤3cm,ⅡA2>3cm;ⅡB期有宫旁浸润。
Ⅲ期(局部晚期):肿瘤累及盆壁或阴道下1/3,或引起肾盂积水/肾无功能,ⅢA期阴道上2/3受累无宫旁浸润,ⅢB期宫旁浸润达盆壁或引起肾盂积水。
Ⅳ期(晚期):肿瘤侵犯邻近器官(如膀胱、直肠)或远处转移,ⅣA期侵犯膀胱/直肠黏膜,ⅣB期远处器官转移(如肺、肝)。
特殊人群注意:年轻女性HPV感染率高,需定期筛查;老年患者可能合并基础疾病,治疗需权衡耐受性;孕妇宫颈癌需多学科评估,优先保证母婴安全。
治疗原则:早期以手术/放疗为主,中晚期以同步放化疗为主,姑息治疗用于无法治愈患者,需根据个体情况制定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