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合并高血压或糖尿病需在孕期24周前或孕前明确诊断,并分阶段管理。高血压需监测血压及尿蛋白,糖尿病需控制血糖达标。
一、妊娠期高血压
1.定期监测血压(≥140/90mmHg需警惕),结合尿蛋白、肝肾功能评估。
2.饮食限盐(<5g/日),保证蛋白质摄入,避免久坐。
3.药物控制:血压≥150/100mmHg时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降压药。
二、妊娠期糖尿病
1.孕24-28周行75g OGTT筛查,空腹≥5.1mmol/L需干预。
2.饮食控制:碳水化合物占比45%-50%,分餐制避免血糖波动。
3.运动建议:餐后30分钟步行20-30分钟,每周≥5次。
三、特殊人群管理
1.高龄孕妇(≥35岁)需增加产检频次,强化血压血糖监测。
2.有子痫前期史者,孕前控制血压<140/90mmHg,孕期提前用药预防。
3.糖尿病合并微血管病变者,需严格控糖并加强眼底检查。
四、产后注意事项
1.高血压产妇需持续监测至产后12周,逐步调整降压方案。
2.糖尿病产妇建议产后6-12周复查OGTT,评估糖代谢恢复情况。
3.母乳喂养不影响控糖,但需注意低血糖风险,按需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