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临床分期基于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标准,采用临床检查与影像学评估结合的方式,主要依据肿瘤侵犯范围、淋巴结状态及远处转移情况划分,共分Ⅰ-Ⅳ期,每个大期别再细分亚期,具体如下:
一、Ⅰ期:肿瘤局限于宫颈,ⅠA期镜下浸润,ⅠB期肉眼可见病灶,ⅠA1期浸润深度≤3mm且宽度≤7mm,ⅠA2期浸润深度3-5mm且宽度≤7mm,ⅠB1期肿瘤直径≤4cm,ⅠB2期肿瘤直径>4cm。
二、Ⅱ期:肿瘤超越子宫,但未达盆壁或阴道下1/3,ⅡA期无宫旁浸润,ⅡA1期肿瘤直径≤4cm,ⅡA2期肿瘤直径>4cm;ⅡB期有宫旁浸润。
三、Ⅲ期:肿瘤已达盆壁或累及阴道下1/3或引起肾盂积水/肾无功能,ⅢA期累及阴道下1/3但未达盆壁,ⅢB期扩展至盆壁或引起肾盂积水/肾无功能。
四、Ⅳ期:肿瘤侵犯邻近器官或远处转移,ⅣA期侵犯膀胱或直肠黏膜(活检证实),ⅣB期远处器官转移(如肺、肝、骨等)。
注:分期需排除妊娠、炎症或其他病变干扰,确诊后应尽快完善影像学检查(如CT、MRI)明确分期,以指导治疗方案选择。治疗需由专业医疗团队根据分期及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