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典型症状为突发高热(39~40℃)、剧烈头痛、眼眶痛、肌肉关节痛,伴皮疹、淋巴结肿大,部分患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消化道症状,严重者可进展为登革出血热或登革休克综合征。

1.典型登革热症状:高热持续2~7天,伴随"三痛"(头痛、眼眶痛、骨痛/肌肉痛),皮疹多在发热第3~6天从四肢向躯干扩散,呈斑丘疹或出血疹,淋巴结肿大明显,部分患者出现鼻出血、牙龈出血等轻微出血表现。
2.登革出血热症状:高热持续3~5天后,出现明显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皮下瘀斑)、血小板显著降低(<10×10?/L)、血浆渗漏(出现胸水、腹水或休克前期表现),需立即住院监测。
3.登革休克综合征症状:在登革出血热基础上,出现顽固性低血压(收缩压<70mmHg)、四肢湿冷、脉搏细速,伴代谢性酸中毒,24小时内可能进展至昏迷,需即刻抢救。
4.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婴幼儿(<2岁)症状不典型,易漏诊,需警惕持续高热伴精神萎靡;孕妇感染后流产风险增加,需尽早干预;糖尿病患者感染后血糖波动大,需加强监测;有登革热病史者再次感染重症风险更高。
5.非药物干预原则:发病期严格卧床休息,避免脱水,每日饮水1.5~2L(少量多次),高热时优先物理降温(温水擦浴、退热贴),禁用阿司匹林等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儿童退热优先对乙酰氨基酚(严格按年龄计算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