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晚期(三期梅毒)通常在感染后2~20年出现,症状分为皮肤黏膜、骨与关节、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四类,可造成组织器官不可逆损伤,甚至危及生命。
一、皮肤黏膜损害:以结节性梅毒疹和树胶肿为主,结节性梅毒疹表现为黄豆至蚕豆大小的铜红色结节,对称分布于躯干、四肢伸侧;树胶肿是三期梅毒标志性损害,初为无痛性皮下结节,逐渐软化破溃,形成穿凿性溃疡,排出黏稠树胶状分泌物,愈合后遗留瘢痕。
二、骨与关节损害:多累及长骨,表现为骨骼疼痛,夜间加重,疼痛程度与病情进展相关,严重时可出现病理性骨折;关节损害可引发滑膜炎,导致关节肿胀、活动受限,X线检查可见骨质破坏。
三、心血管系统损害:以梅毒性主动脉炎最常见,可累及主动脉瓣,引发主动脉瓣关闭不全,表现为呼吸困难、心悸、心绞痛等症状;严重时可形成主动脉瘤,瘤体破裂可突然死亡。
四、神经系统损害:可分为无症状神经梅毒和有症状神经梅毒,有症状者包括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脊髓痨表现为下肢闪电痛、感觉异常、共济失调;麻痹性痴呆可出现精神障碍、智能减退、震颤等症状。
特殊人群需注意:孕妇感染梅毒未及时治疗,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梅毒,影响胎儿发育,引发流产、早产或死胎;老年人因免疫力下降,症状可能更严重且进展更快,需加强监测;儿童感染多为先天梅毒,表现为皮肤黏膜损害、骨骼异常等,需尽早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