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议首次B超在孕6~8周进行,可确认宫内妊娠、胚胎发育及胎心搏动。
1.早期确认妊娠(孕6~8周)
此时B超可清晰显示孕囊、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排除宫外孕等异常妊娠风险。月经周期规律者,从末次月经第1天起算,孕6周后可见孕囊,孕7周后多能观察到胎芽。
2.常规产检B超(孕11~13+6周)
主要用于NT检查(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同时核对孕周。月经不规律者需结合血HCG或早期B超调整孕周。
3.中孕期筛查(孕20~24周)
大排畸B超,全面检查胎儿结构发育,排查畸形(如心脏、神经管等)。
4.晚孕期监测(孕28~32周及37周后)
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及胎盘情况,为分娩做准备。
特殊人群提示
有腹痛、阴道出血等异常症状者,需立即就医做B超,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高龄孕妇(≥35岁)或有不良孕产史者,可能需提前或增加B超检查次数,具体遵医嘱。
B超检查安全无辐射,遵循“按需检查”原则,避免不必要的频繁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