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且无其他明显高血压表现,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的妊娠期特有疾病。
分类一: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指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已存在的高血压,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且持续至产后12周后。此类孕妇需长期监测血压,预防子痫前期风险。
分类二: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新发血压升高,无蛋白尿或器官损害,产后12周内恢复。需定期产检,警惕病情进展为子痫前期。
分类三:子痫前期
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140/90mmHg)并伴蛋白尿(≥0.3g/24h)或器官功能损害(如肝肾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需住院治疗,预防抽搐及并发症。
分类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在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加重或新发蛋白尿,需加强监测,控制血压以降低母儿风险。
特殊人群提示
高龄孕妇(≥35岁)、有高血压家族史、肥胖或既往子痫前期史者风险较高,建议孕前控制体重,孕期规律产检,监测血压及尿蛋白,遵医嘱调整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