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以青霉素类药物为首选,如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等,需根据病情分期(一期~三期)及是否妊娠、过敏史等因素选择,早期规范治疗可治愈。
早期梅毒(一期、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首选苄星青霉素,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1次,共2~3次;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四环素类或大环内酯类药物替代。
晚期梅毒(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苄星青霉素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1次,共3次;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或替代药物,需延长疗程至3周。
神经梅毒:推荐水剂青霉素静脉滴注,每4小时1次,连续10~14天;或普鲁卡因青霉素联合丙磺舒口服,疗程10~14天,后续需用苄星青霉素加强治疗。
妊娠梅毒:首选苄星青霉素,按早期梅毒方案治疗,禁用四环素类和喹诺酮类药物;青霉素过敏者需脱敏后使用,避免影响胎儿发育。
先天梅毒:新生儿首选水剂青霉素静脉滴注,分剂量给药;年长儿童按成人方案治疗,需注意药物剂量调整,避免损伤骨骼和牙齿发育。
治疗后随访:需定期复查梅毒血清学指标(RPR/TRUST),早期梅毒治疗后3个月复查1次,晚期及神经梅毒每6个月复查1次,持续2~3年,确保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