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三期(晚期梅毒)通常在感染后2-20年出现,主要分为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和黏膜、骨骼、心血管等系统损害,无典型统一图片,需结合临床表现与实验室检查确诊。
一、结节性梅毒疹:表现为黄豆至蚕豆大小、铜红色浸润性结节,对称分布于躯干、四肢,可自行吸收或破溃形成浅溃疡,愈合后留瘢痕。
二、树胶肿(梅毒瘤):为破坏性结节,中心软化破溃形成穿凿性溃疡,边缘锐利呈堤状隆起,好发于头面部、小腿,可致组织缺损畸形。
三、黏膜损害:口腔、鼻腔、舌部出现树胶肿,破坏黏膜形成溃疡,愈合后留瘢痕,影响吞咽、发音功能。
四、骨梅毒:多累及长骨,表现为骨膜炎、骨髓炎,出现疼痛、肿胀、活动受限,可致病理性骨折。
五、心血管梅毒:累及主动脉及其分支,引发主动脉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瘤,严重时破裂致死。
六、神经梅毒:侵犯中枢神经系统,表现为脊髓痨、麻痹性痴呆,出现下肢闪电痛、感觉异常、精神障碍、痴呆等。
特殊人群提示:孕妇感染梅毒三期未治疗,可致胎儿流产、早产或先天梅毒;老年患者心血管梅毒风险高,需定期监测心功能;免疫功能低下者树胶肿发生率高,需加强免疫支持。
治疗原则:以青霉素类药物为主,需在专业医疗机构规范治疗,治疗后定期复查梅毒血清学指标,直至转阴或维持低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