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且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妊娠期高血压的分类
1.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即出现高血压,持续至产后12周后。
2.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3.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300mg/24h)或器官功能损害(如头痛、视力模糊、血小板减少等)。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后出现子痫前期表现。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35岁)、肥胖、有高血压家族史者风险较高,需定期监测血压。
合并慢性肾病、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控制血压,避免病情恶化。
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应注意休息,低盐饮食,保持情绪稳定,避免过度劳累。
治疗原则
非药物干预优先:控制体重、规律作息、适当运动(如散步)。
药物治疗需谨慎:血压持续≥160/110mmHg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降压药物(如拉贝洛尔),避免自行用药。
监测与随访
定期产检,监测血压、尿蛋白及胎儿发育情况。
若出现头痛、视物模糊、腹痛等症状,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