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和子痫四类。慢性高血压指孕前或孕20周前血压升高;妊娠期高血压为孕20周后新发血压升高但无蛋白尿;子痫前期伴蛋白尿或器官受累;子痫为子痫前期基础上出现抽搐。
1.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需监测血压变化,孕前高血压女性孕期可能加重,需定期产检评估母婴风险,优先非药物干预控制血压,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降压药物。
2.妊娠期高血压: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但无蛋白尿,需密切监测血压和尿蛋白,保证充足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低盐饮食,定期复查以防进展为子痫前期。
3.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伴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如肝肾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需住院监测,控制血压稳定,适时终止妊娠,预防子痫发作,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
4.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出现抽搐,可能危及母婴生命,需立即控制抽搐,硫酸镁为首选药物,预防并发症,待病情稳定后及时终止妊娠,加强产后血压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