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需在确认宫内妊娠且停经≤49天内进行,需在具备急诊条件的正规医疗机构由专业人员操作,服药后需密切观察出血及孕囊排出情况,出血超过两周或腹痛剧烈需立即就医。

确认妊娠与时间限制:需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药物流产仅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宫内孕,超出此范围可能需手术终止妊娠。
术前检查与禁忌症:需进行血常规、凝血功能及肝肾功能检查,排除药物过敏、肝肾功能不全、青光眼、哮喘等禁忌症,带宫内节育器妊娠、长期服用抗凝药物者禁用。
服药后观察与护理:服药后需在医疗机构观察6小时,记录孕囊排出时间及出血量,孕囊排出后需留观1小时,无异常方可离院。术后两周内避免盆浴及性生活,注意休息,保持外阴清洁。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有多次流产史、瘢痕子宫、哺乳期女性需在医生评估后选择药物,高龄(≥35岁)或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需加强监测,药物流产后需严格避孕,避免短期内再次妊娠。
异常情况处理:若服药后孕囊未排出超过6小时、出血量超过月经量或持续腹痛,需立即就医,必要时行清宫术。术后两周复查超声,确认子宫恢复情况及是否残留妊娠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