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是一种抗PD-1受体的全人源单克隆抗体,属于生物制品创新药品。该药通过封闭T淋巴细胞的PD-1,阻断其与肿瘤细胞表面PD-L1结合,解除肿瘤细胞对免疫细胞的免疫抑制,使免疫细胞重新发挥抗肿瘤细胞免疫作用而杀伤肿瘤细胞,是我国批准上市的首个国产以PD-1为靶点的单抗药物,需遵医嘱用药。
一、药物作用原理
T细胞表面表达PD-1受体,肿瘤细胞上调PD-L1、PD-L2配体,二者结合会抑制T细胞增殖与细胞因子分泌,形成肿瘤免疫逃逸。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可特异性结合T细胞表面PD-1,阻断PD-1与PD-L1、PD-L2相互作用,解除肿瘤介导的免疫抑制,重新激活机体T细胞抗肿瘤免疫应答,抑制肿瘤增殖、诱导肿瘤细胞凋亡;单药即可发挥抗肿瘤作用,与化疗、抗血管生成靶向药联用可协同提升抗肿瘤疗效。
二、适用人群特点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适用于多种恶性肿瘤的治疗,包括:
1.黑色素瘤: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以及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
2.尿路上皮癌: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3.鼻咽癌: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一线治疗。
4.食管鳞癌:联合紫杉醇和顺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
5.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NSCLC的一线治疗;联合含铂化疗围手术期治疗,单药作为辅助治疗,用于可切除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成人患者。
6.胃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联合含氟尿嘧啶类和铂类药物化疗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的一线治疗。
7.小细胞肺癌: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
8.三阴性乳腺癌:联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PD-L1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一线治疗。
9.肝细胞癌: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三、安全性说明
1.整体不良反应:单药、联合化疗或是联合阿昔替尼、联合贝伐珠方案均会出现各类不良反应,多数不良反应程度为轻至中度,经对症、激素干预后可缓解,仅少量患者因不良反应永久停药。
2.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常见,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同步联用化疗的人群重度骨髓抑制发生情况更多,亚洲人群出现发热性中性粒细胞的风险相对更高。
3.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为特征性毒性,可累及全身多器官组织,可见免疫相关性肺炎、结肠炎、肝炎、肾炎、心肌炎、肌炎、胰腺炎;内分泌相关损伤以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垂体炎、肾上腺功能不全为主,出现内分泌损伤大多需要长期激素替代干预。
4.皮肤与全身性反应多见皮疹、瘙痒、皮肤色素脱失;同时可伴随乏力、发热、外周水肿、肌肉关节疼痛、食欲下降、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黏膜炎表现。
5.输液及超敏相关反应可在输注过程或给药当日发生,轻症可见发热、寒战、头痛,重症可出现速发过敏、呼吸困难;有罕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这类重度皮肤毒性相关报告。
6.实验室指标与脏器异常可见转氨酶、胆红素、淀粉酶、指标上升,以及高血压、蛋白尿、电解质紊乱;个案报告有肿瘤溶解综合征、实体器官移植排斥相关不良事件。
7.毒理相关结论:未开展遗传毒性、长期致癌相关试验;动物试验证实阻断PD-1通路会破坏母体对胎儿的免疫耐受,存在胚胎丢失、胎儿发育异常风险,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经乳汁分泌传递。
四、使用注意事项
1.禁用人群
对注射液活性成分或任意辅料存在超敏反应者禁止使用。
2.不推荐/慎用人群
(1)18岁以下儿童、青少年安全性与有效性未确立,不推荐使用。
(2)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活动性中枢转移、活动性感染患者慎用。
(3)妊娠期、备孕期女性慎用,治疗全程需有效避孕;哺乳期女性不建议使用。
(4)既往重度免疫相关不良反应、重度输液过敏、实体器官移植患者谨慎使用。
(5)中度、重度肝功能损伤、终末期肾病无完整用药临床数据,谨慎评估后使用。
3.基础使用要求
(1)仅可经专业医护稀释后静脉输注,禁止皮下、肌肉推注;全程监测输注反应,重度输液反应永久停药。
(2)治疗全程及停药后数月仍需监测免疫相关脏器损伤,定期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胸部影像学。
(3)治疗前、治疗期间避免长期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仅发生免疫毒性时规范使用激素干预。
(4)出现3级及以上免疫相关脏器损伤、重度输液超敏反应时,永久停用。
(5)合并化疗、抗血管靶向药物时,同步监测对应联用药物特有毒性,对症支持处理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
五、核心认知误区
误区1:仅晚期终末期肿瘤才能使用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可用于可切除III期非小细胞肺癌围手术期辅助治疗,一线晚期肿瘤同步联合化疗/靶向可提前获得生存获益。
误区2:无皮疹、乏力就不会发生免疫毒性
免疫相关肺炎、肝炎、心肌炎可无早期皮肤症状,隐匿起病,需定期影像、生化筛查。
误区3:PD-L1阴性患者使用无疗效
即使PD-L1低表达/阴性,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单药、联合方案仍可实现肿瘤缓解,仅缓解率存在差异。
误区4:免疫不良反应消退后可自行恢复用药
3级及以上免疫损伤缓解后不可重启,仅1-2级经激素充分控制可由医生评估是否恢复给药。
误区5:仅黑色素瘤、肺癌可用
获批适应症覆盖鼻咽癌、肝癌、乳腺癌、肾癌等多种国内高发癌种,多线、一线均有标准治疗方案。
六、临床规范备注
1.新辅助治疗完成周期后,术后需继续维持完整辅助疗程,不可提前中断免疫治疗。
2.既往接受过抗PD-1/PD-L1药物进展患者,不推荐重复使用。
3.同步化疗期间重点监测血常规,出现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及时给予升白支持治疗。
4.合并乙肝、活动性肺部感染患者,需先行抗病毒、抗感染控制后再进行免疫治疗。
5.治疗期间若需开展外科手术,需提前评估免疫炎症风险,合理调整给药时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