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迪利单抗注射液是一种重组全人源免疫球蛋白G(IgG4)型抗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单克隆抗体,属于我国企业自主研发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1类创新药。该药通过结合PD-1并阻断PD-1与PD-L1和PD-L2的结合,解除免疫抑制效应,激活T细胞功能,增强T细胞对肿瘤的免疫监视能力和杀伤能力,产生肿瘤免疫应答。可用于多种恶性肿瘤的治疗,包括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鳞状非小细胞肺癌、肝细胞癌、食管鳞癌以及胃及胃食管交界处腺癌等,需遵医嘱用药。
一、药物作用原理
信迪利单抗注射液为重组全人源免疫球蛋白G(IgG4)型抗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单克隆抗体,通过结合PD-1并阻断PD-1与PD-L1和PD-L2的结合,解除免疫抑制效应,激活T细胞功能,增强T细胞对肿瘤的免疫监视能力和杀伤能力,产生肿瘤免疫应答。
二、适用人群特点
1.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至少接受过二线系统化疗后出现复发或难治的成人患者。
2.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两类患者:
(1)无EGFR、ALK基因突变的不可手术局部晚期/转移性成人一线患者,可联合培美曲塞+铂类化疗。
(2)EGFR靶向治疗失败、存在EGFR突变的局部晚期/转移性成人患者,可联合贝伐珠单抗、培美曲塞、顺铂治疗。
3.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不可手术局部晚期、转移性成人一线患者,联合吉西他滨+铂类化疗。
4.肝细胞癌: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转移性成人一线患者,联合贝伐珠单抗。
5.食管鳞癌: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成人一线患者,联合紫杉醇/氟尿嘧啶+顺铂化疗。
6.胃及胃食管交界处腺癌: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成人一线患者,联合氟尿嘧啶类+铂类化疗。
三、安全性说明
1.全身基础不良反应
单药、联合治疗人群均可见血液系统异常,包含贫血、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消化系统反应多见恶心、腹泻、食欲下降;全身反应以发热、乏力、外周水肿为主,多为轻中度。
2.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为本品特征性不良反应,可累及多器官系统:
(1)呼吸:免疫相关性肺炎,存在各级严重程度分级,部分患者需永久停药、使用糖皮质激素干预。
(2)消化:免疫相关性腹泻、结肠炎、胰腺炎,伴随淀粉酶、脂肪指标升高。
(3)肝脏:免疫介导肝炎,转氨酶、胆红素指标上升。
(4)内分泌: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甲状腺炎、垂体炎、肾上腺功能不全、高糖血症。
(5)皮肤:皮疹、瘙痒、皮炎,罕见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
(6)心脏: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7)神经:脑炎、重症肌无力等中枢、外周神经毒性。
(8)肾脏:免疫相关性肾炎,出现蛋白尿、急性肾损伤。
3.输液相关反应
输注过程可出现过敏类输液反应,分轻度至重度,多数对症处理后可缓解。
4.整体安全特征
多数不良反应为1-2级轻度,重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可控;免疫相关反应发生存在时间窗口,经糖皮质激素对症干预后多数可缓解;无长期使用致癌相关证据,未检出明确遗传毒性。
四、使用注意事项
1.禁用人群
对药物活性成分或任意辅料存在临床意义超敏反应者禁止使用。
2.不适用/慎用人群
(1)18岁以下儿童、青少年无充分安全有效性数据,不推荐使用。
(2)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间质性肺病、有症状中枢转移患者慎用。
(3)妊娠、哺乳期女性慎用,动物试验提示阻断PD-1通路会破坏母体胎儿免疫耐受,存在流产、胎仔发育异常风险。
(4)既往存在重度免疫相关不良反应、严重输液过敏病史人群谨慎使用。
(5)肝功能损伤人群无专项试验数据,需医生充分评估获益风险后给药。
3.基础使用要求
(1)仅可静脉输注给药,禁止皮下、肌肉注射。
(2)全程输注期间需监测生命体征,出现急性输液反应立即停止输注并对症处置。
(3)治疗全程定期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胸部影像学,监测免疫相关脏器损伤。
(4)治疗期间不可同步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需联用激素控制免疫不良反应,需医生评估。
(5)该药存在潜在免疫原性,用药后需持续观察新发过敏、自身免疫相关症状。
五、核心认知误区
误区1:免疫治疗无副作用,仅化疗存在毒性
信迪利单抗注射液存在特征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可累及肺、肝、内分泌、心脏等全身多器官,严重时可危及生命,治疗期间需定期全套脏器监测。
误区2:仅晚期终末期肿瘤才能使用
多款一线晚期实体瘤适应症获批,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晚期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患者,一线即可联合化疗/抗血管药物使用,可提前获得生存获益。
误区3: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减量或停药
信迪利单抗注射液不经肾脏代谢,不同程度肾功能损伤人群体内药物暴露无明显改变,无需调整给药剂量。
误区4:出现皮疹、乏力等轻微反应可自行停药
轻度不良反应需医生评估分级,仅自行停药会缩短肿瘤控制时长;免疫相关不良反应需规范激素干预,不可擅自中断治疗。
六、临床规范备注
1.联合化疗、贝伐珠单抗等药物时,需同步遵循联用药物给药周期与安全性监测标准。
2.若出现3级及以上免疫相关脏器损伤,需永久停用并启动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
3.用药期间如需开展侵入性操作、外科手术,需提前评估免疫炎症风险,合理调整治疗时序。
4.存在甲状腺、心脏、肺部基础疾病患者,需增加对应项目复查频次。
5.治疗结束后仍需持续随访监测免疫相关迟发性不良反应,免疫相关损伤可在停药后数月发生。
6.治疗前完善肿瘤PD-L1表达检测可辅助预判疗效,但各适应症无需强制依据PD-L1结果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