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检查项目表需按孕周分阶段进行,涵盖基础检查、特殊筛查及并发症监测,具体项目随孕期进展逐步增加。
一、孕早期(1~12周)基础检查
首次产检(孕6~8周):血常规、尿常规、血型(含Rh因子)、肝肾功能、空腹血糖、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筛查(传染病四项)、甲状腺功能(TSH、T3、T4)、心电图、NT超声(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
NT异常处理:若NT增厚(≥2.5mm),需进一步做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羊水穿刺为有创检查,需严格遵医嘱)。
二、孕中期(13~27周)系统筛查
孕15~20周:唐氏筛查(血清学筛查,结合孕周、年龄计算21-三体综合征风险)或无创DNA(无创DNA产前检测,检出率更高,适合高龄或高风险孕妇)。
孕20~24周:大排畸超声(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如心脏、脊柱、四肢等)、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常规检查:每4周一次产检,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复查血常规(预防贫血)。
三、孕晚期(28~40周)重点监测
孕28~36周:每2周产检,复查尿常规(监测蛋白尿,排查子痫前期)、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指数)。
孕37周后:每周胎心监护(胎心监护,监测胎儿宫内储备能力),38~39周超声评估胎盘成熟度、胎位及羊水情况,确定分娩方式。
四、特殊人群额外检查
高龄孕妇(≥35岁):建议直接做羊水穿刺或无创DNA+羊水穿刺确诊。
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需增加血压、血糖监测频率,必要时做眼底检查(排查妊娠高血压视网膜病变)。
孕期检查需严格遵循产检手册项目,具体可咨询产科医生。所有检查结果需结合临床综合判断,异常指标需进一步检查确诊,严禁自行诊断或延误治疗。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 2018, 21(1):1-12.
[2]王艳霞, 段涛.实用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20:345-360.
[3]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孕期健康管理指南[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 2021, 32(5):64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