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分期是基于肿瘤侵犯范围(淋巴结区域、结外器官)和全身扩散情况的临床评估体系,用于指导治疗方案选择和预后判断。目前国际通用Ann Arbor分期系统,将淋巴瘤分为Ⅰ-Ⅳ期及A/B亚型,具体根据受累部位数量、是否累及骨髓或远处器官等因素划分。
一、Ann Arbor分期系统核心分类
1.Ⅰ期:局限于单一淋巴结区域或结外器官
ⅠE期:仅侵犯结外单个器官(如胃肠道、皮肤),无淋巴结受累。
ⅠS期:罕见情况,指脾脏受累但无其他淋巴结或器官侵犯。
2.Ⅱ期:累及横膈同侧两个或更多淋巴结区,或局限侵犯横膈同侧一个结外器官及区域淋巴结
ⅡE期:结外器官(如肺)与区域淋巴结同时受累,仍属横膈同侧。
3.Ⅲ期:横膈两侧淋巴结区域均受累,可伴脾门、脾或肝等邻近器官侵犯
ⅢE期:横膈两侧淋巴结受累时合并结外器官(如肠道)侵犯。
4.Ⅳ期:弥漫或播散性侵犯一个或多个结外器官,伴或不伴淋巴结肿大
ⅣE期:如肝脏、骨髓、肺实质等远处器官受累,需结合全身情况判断。
二、A/B亚型与特殊情况
1.A/B症状区分
A组:无全身症状(发热、盗汗、体重减轻)。
B组:存在上述任一症状,提示肿瘤增殖活性较高。
2.特殊分期情况
M(骨髓):Ⅳ期患者若骨髓受累,需单独标注M1,提示预后不良。
X(大肿块):纵隔肿块直径>1/3胸腔横径,或淋巴结融合成团时标记X,影响放疗剂量选择。
三、临床意义与应用
分期系统帮助医生判断肿瘤负荷,Ⅰ-Ⅱ期以化疗±放疗为主,Ⅲ-Ⅳ期多采用全身化疗联合靶向治疗。需注意:
分期需结合影像学(CT/PET-CT)、病理活检及骨髓穿刺结果综合判定。
儿童淋巴瘤分期可能需调整标准(如伯基特淋巴瘤常为Ⅳ期)。
参考文献:
[1]WHO Classification of Tumours of Haematopoietic and Lymphoid Tissues (5th ed).Lyon: IARC Press, 2021: 156-187.
[2]NCCN Guidelines for Lymphoid Neoplasms (2023.V1).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 2023.
[3]《内科学》(第9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8: 62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