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检查分为基础检查、特殊项目和孕期监测三类,涵盖早期确认、中期筛查、晚期评估,需按孕周逐步完成。
一、基础检查(孕早期至中期)
1.早期确认与基础健康评估
孕6-8周: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搏动,排除宫外孕风险。
首次产检(孕11-13周+6天):测量血压、体重、血常规、尿常规,筛查贫血、感染及基础疾病。
NT检查:孕11-13周+6天通过超声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
2.中期系统筛查(孕15-24周)
唐氏筛查/无创DNA:孕15-20周通过血清学指标或无创DNA检测,筛查21-三体综合征等染色体疾病。
大排畸超声:孕20-24周进行详细超声检查,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如心脏、神经管等)。
糖耐量试验:孕24-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3.感染性疾病筛查
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孕早期或首次产检时完成,预防母婴垂直传播。
TORCH筛查:孕12周左右检测弓形虫、风疹病毒等,降低宫内感染风险。
二、特殊项目(高危妊娠需额外检查)
1.高危因素专项评估
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高危孕妇需增加血压监测频率,孕24-28周后复查OGTT。
胎盘功能监测:孕晚期通过超声评估胎盘成熟度,必要时检测孕妇血清胎盘生长因子。
2.多胎妊娠管理
- 双胎/多胎:需增加超声检查次数(每2-4周1次),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差异。
三、晚期监测(孕28周后)
1.常规监测
胎心监护:孕32周后每周1次,高危孕妇提前至孕28周开始,评估胎儿宫内储备能力。
血常规/凝血功能:孕28周、36周各复查1次,预防产后出血风险。
2.分娩前准备
宫颈检查:孕37周后通过阴道检查评估宫颈成熟度,预测分娩时机。
血型抗体检测:Rh阴性孕妇需在孕28周、34周检测抗体效价,预防新生儿溶血症。
四、产后检查(需单独说明)
- 产后42天复查:评估子宫复旧、盆底肌功能及恶露情况,必要时进行盆底康复训练。
孕期检查需遵循「个体化原则」,具体项目和频率根据孕妇健康状况调整。所有检查结果需由专业医师解读,任何异常指标需及时干预。严禁自行服用任何药物或保健品,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期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2022)[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22,25(5):321-328.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S].2023.
[3]《中国孕期保健指南(2018)》编写组.中国孕期保健指南(2018)[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8,53(10):64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