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中毒需立即脱离毒源、清除毒物、使用特效解毒剂并对症支持治疗,儿童和老年人因代谢能力差异需更密切监测。
一、紧急脱离与毒物清除
脱离毒源: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关闭毒源(如农药泄漏需远离污染区域),避免施救者二次中毒(佩戴防护装备)。
皮肤污染处理:若皮肤接触有机磷,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水温30~40℃为宜)冲洗污染皮肤15~30分钟,毛发、指甲缝需重点清洁。
消化道中毒处理:若误服,立即刺激咽喉部催吐(仅适用于清醒且无抽搐者),随后尽快送医,切勿盲目自行导泻(可能加重胃肠刺激)。
二、特效解毒剂使用
阿托品:需早期、足量、反复给药,通过阻断乙酰胆碱作用缓解流涎、瞳孔缩小、呼吸困难等症状,具体剂量需根据中毒程度调整(成人首剂1~2mg静脉注射,儿童0.03~0.05mg/kg)。
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解磷定、氯解磷定,需在中毒后48小时内使用效果最佳,可恢复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活性,与阿托品联用可提高疗效(注意:对乐果、马拉硫磷等中毒效果较差)。
三、对症支持治疗
呼吸支持: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气管插管,给予吸氧或机械通气,监测血氧饱和度(维持在95%以上)。
营养支持:中毒缓解后给予高蛋白、高热量流质饮食,逐步过渡至软食,避免辛辣刺激食物。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按体重调整用药剂量,密切观察瞳孔变化(针尖样瞳孔缩小提示中毒未控制),避免使用可能加重神经毒性的镇静剂。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机磷中毒诊疗指南(2020年版)[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20,29(12):1601-1605.
[2]《临床诊疗指南·中毒分册》编写组.临床诊疗指南·中毒分册[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