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术后排气是肠道功能恢复的标志,可通过术后尽早活动、调整饮食、局部干预等方式促进排气,出现异常需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一、术后6~24小时可开展的促排气活动
麻醉效果消退后即可开始床上活动,无需等到完全不痛再动。
定时翻身:每2~3小时在家人协助下翻身一次,避免平躺不动压迫肠道,翻身动作要轻缓,避免牵拉腹部伤口。
下肢活动:平躺时可做脚踝屈伸、旋转动作,慢慢屈伸膝关节,每次5~10分钟,每1~2小时做一次,促进全身血液循环带动肠道蠕动。
下床站立:术后24小时左右可在家人搀扶下慢慢坐起,适应后在床边站立或缓慢走几步,量力而行,不要勉强牵拉伤口。
二、排气前后的饮食调整方法
饮食需严格分阶段调整,避免过早吃产气或难消化食物。
排气前:术后6小时可喝少量温白开水、无糖无奶的米汤,不要喝牛奶、豆浆、糖水这类容易产气的饮品,每次饮用1~2小口即可,不要过量。
排气初期:排气后先吃稀粥、软烂面条这类好消化的半流质食物,少量多餐,不要一次吃太多,暂时不要吃油腻的肉汤、难消化的肉类。
过渡阶段:排便后再慢慢恢复正常饮食,逐步添加蔬菜、优质蛋白,避免一开始就吃生冷、辛辣、容易胀气的食物。
三、安全有效的辅助促排气手段
若活动、饮食调整后排气较慢,可在医护指导下用温和方法干预,不要自行操作。
腹部按摩:避开腹部伤口,以肚脐为中心顺时针轻轻按揉腹部,力度要轻柔,每次按揉5分钟左右,促进肠道蠕动。
热敷干预:用温毛巾或热敷袋敷在腹部非伤口位置,温度不要过高,每次敷10~15分钟,注意避免烫伤,有腹部伤口渗血时不要热敷。
药物辅助:若术后48小时仍未排气且伴随明显腹胀,需告知医生,可遵医嘱使用促肠道蠕动的药物或开塞露(一种通过肛门给药帮助排便排气的外用制剂),不要自行用药。
剖宫产术后24~48小时内排气都属于正常范围,不要过度焦虑,若超过48小时未排气且伴随严重腹胀、呕吐、伤口剧痛,要第一时间告知医护人员排查异常,不要强行用偏方干预。
参考文献:
[1]谢幸,孔北华,段涛.妇产科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182-185.
[2]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剖宫产术后康复专家共识[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1,56(6):377-383.
[3]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M].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2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