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获批的72小时避孕药均为紧急避孕药,主要分为左炔诺孕酮类、醋酸乌利司他类两类,仅用于无防护性行为后的紧急补救,不可作为常规避孕方式。
一、左炔诺孕酮类72小时紧急避孕药
这是目前临床应用最广泛的非处方类72小时避孕药,属于单孕激素制剂(仅含高效孕激素成分、不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物),通过抑制排卵、增厚宫颈黏液(宫颈管分泌的粘稠液体,可阻挡精子穿透)阻止精子进入宫腔发挥作用。
该类药物需在无防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服药时间越靠前避孕有效率越高,适用于无激素类药物禁忌的普通人群,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轻微恶心、点滴状阴道出血,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
二、醋酸乌利司他类72小时紧急避孕药
这是处方类的新型72小时紧急避孕药,属于选择性孕酮受体调节剂(可通过结合孕酮受体,抑制或延迟排卵的药物成分),避孕作用不受月经周期时段影响,在无防护性行为后72~120小时内服用仍可保持稳定避孕效果。
该类药物避孕有效率略高于左炔诺孕酮类,不良反应与单孕激素制剂类似,但因可能影响外源性激素代谢,不可与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部分抗真菌类药物同服,需经专业医师评估后开具处方使用。
三、72小时避孕药的使用误区与禁忌人群
72小时紧急避孕药仅对一次无防护性行为发挥补救作用,整体避孕有效率低于常规避孕方式,服药后到下次月经来潮前,进行性行为必须全程使用避孕套等屏障避孕措施。
禁忌人群:已知或可疑妊娠人群、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人群、有孕激素依赖性肿瘤病史人群严禁服用,青春期女性、哺乳期女性需经医师评估后再选择是否使用。
常见误区:不可将紧急避孕药作为常规避孕方式频繁服用,频繁使用可能导致月经紊乱、异常子宫出血,不会提升整体避孕效果。
72小时紧急避孕药是无防护性行为后的补救手段,无法预防性传播疾病,也不存在终止已发生妊娠的作用,若服药后月经推迟超过1周,需及时就医排查妊娠可能。建议有长期避孕需求的人群,在医师指导下选择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等更安全可靠的常规避孕方式。
参考文献:
[1]谢幸,孔北华,段涛.妇产科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378-379.
[2]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女性紧急避孕临床应用专家共识[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0,55(10):657-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