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水痘患者无需输液,仅出现重症并发症或无法经口进食等特殊情况时,才需遵医嘱通过输液给药或补充营养。
一、普通水痘无需输液的核心依据
水痘是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初次感染引发的自限性疾病(即无需特殊治疗,靠自身免疫力可逐渐痊愈的疾病),多数免疫功能正常的儿童、成年患者症状轻微,仅表现为发热、分批出现的斑疹、水疱,经居家隔离、对症退热、皮肤护理即可恢复,无需输液。输液本身存在静脉炎、过敏等风险,盲目输液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安全隐患,不符合《水痘诊疗方案(2023年版)》的规范诊疗要求。
二、需要考虑输液的3类特殊情况
重症高危人群:免疫功能低下者(如长期用激素、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人群)、3月龄以下婴儿、孕期女性感染后易发展为重症,需静脉输注抗病毒药物控制病情进展。
出现严重并发症:若合并水痘肺炎(病毒累及肺部引发的炎症)、脑炎、皮肤严重细菌感染(如蜂窝织炎,即皮肤皮下组织的弥漫性化脓感染),需静脉输注抗病毒药、抗菌药物治疗。
无法经口摄入补给:患者因严重咽痛、高热脱水完全无法进食进水时,需通过静脉输液补充水分、电解质及基础营养物质,维持身体正常代谢。
三、水痘输液的常见认知误区
很多人认为输液“好得快”,会主动要求输液治疗,实际上对于普通水痘患者,口服抗病毒药物的疗效与静脉给药无显著差异,输液并不会缩短病程。还有人认为起痘后输液能“防留疤”,实际上水痘留疤多与抓挠引发的皮肤真皮层感染有关,只要做好皮肤护理避免抓挠,无继发细菌感染就不会留疤,输液对此无预防作用。
四、水痘护理与就医的判断标准
普通患者居家期间需注意剪短指甲避免抓挠水疱,穿宽松柔软的衣物减少摩擦,体温超过38.5℃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退热,严禁用阿司匹林退热(可能诱发瑞氏综合征,一种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会损伤肝脏和大脑)。若出现持续高热超过3天、咳喘、头痛呕吐、精神萎靡、皮疹处红肿化脓的情况,需及时就医,由医生判断是否需要输液治疗,不要自行要求输液或拒绝必要的输液治疗。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水痘诊疗方案(2023年版)[J].中国病毒病杂志,2024,14(1):1-7.
[2]王卫平,孙锟,常立文,等.儿科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17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