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服用精神类药是否可以要孩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患者正处于精神疾病的活跃期,因需要坚持服用精神类药,其可能会对受精卵质量及胚胎的正常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容易增加胎儿畸形的风险,通常不可以要孩子。但是,如果未处于精神疾病的活跃期,特别是在疾病恢复、停药时间超过3-6个月时,因药物成分已经被人体完全代谢,并不会影响胎儿发育,通常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要孩子。
精神类药包括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抗焦虑药等,可根据自身情况,并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药物。如果有备孕的打算,需要咨询医生是否适合妊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