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检查正常值是指人体对葡萄糖的耐受能力在正常范围内的具体量化指标,用于评估血糖调节功能,辅助糖尿病等疾病的诊断。

糖耐量检查通常需空腹8-12小时后进行。先测定空腹血糖,然后口服75克无水葡萄糖(溶于200-300毫升水中),在服糖后0.5小时、1小时、2小时、3小时分别测定血糖值。其正常参考范围一般为:空腹血糖3.9-6.1mmol/L;服糖后0.5-1小时血糖达高峰,但一般不超过11.1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应≤7.8mmol/L;服糖后3小时血糖基本恢复至空腹血糖水平。如果检测结果超出上述范围,可能提示糖耐量异常,需进一步检查和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