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三期是指在高血压的基础上,伴有心、脑、肾等重要脏器功能损害的严重疾病,其诊断标准包括血压水平、靶器官损害和并发症等方面。
1.血压水平:在未使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2.靶器官损害:
左心室肥厚:心电图提示Sokolow-Lyon电压≥38mV或Cornell电压≥2440mm·ms,超声心动图提示左心室质量指数(LVMI)男性≥125g/m2,女性≥120g/m2,或左心室肥厚。
颈动脉超声:IMT≥0.9mm或斑块。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血管造影或CT检查证实冠状动脉狭窄。
脑梗死:头颅CT或MRI检查证实脑梗死。
肾功能受损:血肌酐≥177μmol/L,或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1·1.73m-2。
3.并发症:
心脏疾病:心肌梗死、心绞痛、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术后、心力衰竭。
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脑梗死、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肾脏疾病:糖尿病肾病、血肌酐升高、蛋白尿。
血管疾病:主动脉夹层、周围动脉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高血压三期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血压水平、靶器官损害和并发症等因素。对于高血压患者,应积极控制血压,以减少心脑血管并发症的发生风险。同时,应注意生活方式的调整,如低盐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如果血压控制不理想,应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