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分期是评估肺癌严重程度和制定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通常采用国际通用的TNM分期系统,主要分为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

1.Ⅰ期
Ⅰ期属于早期肺癌,肿瘤局限于肺部,无淋巴结转移及远处扩散。其中T1期肿瘤最大径≤3厘米,且未侵犯主支气管等结构;T2期肿瘤最大径>3厘米但≤5厘米,或侵犯脏层胸膜等,均无淋巴结转移(N0)和远处转移(M0)。此期治愈率较高,5年生存率可达80%以上。
2.Ⅱ期
Ⅱ期为局部区域扩散阶段,肿瘤侵犯周围组织或出现同侧淋巴结转移,但尚未突破胸腔范围。肿瘤大小与Ⅰ期类似,但可能侵犯胸壁等邻近结构(T3),淋巴结转移可至同侧肺门(N1)或同侧纵隔及隆突下(N2),无远处转移(M0)。此期5年生存率约为50%。
3.Ⅲ期
Ⅲ期属于区域晚期不可切除病变,肿瘤广泛侵犯胸腔内结构或同一肺叶内出现多个原发灶,淋巴结转移至同侧纵隔且固定,或对侧纵隔、锁骨上淋巴结(N2-N3),无远处转移(M0)。此期5年生存率约为20%。
4.Ⅳ期
Ⅳ期为转移性病变,肿瘤突破胸腔,出现远处器官转移或对侧肺转移。此期5年生存率较低,通常不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