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尿病筛查十分重要,包括孕前糖尿病(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DM),会对孕妇和胎儿产生不良影响,筛查可改善母儿结局。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产检应筛查PGDM,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筛查GDM。筛查方法有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血糖(FPG)、随机血糖等,各有诊断标准。筛查后,GDM患者需医学营养和运动指导,必要时用胰岛素;PGDM患者需多科室共同制定个体化方案。肥胖、有GDM史、高龄等特殊人群更应重视筛查及血糖控制。
一、孕妇糖尿病筛查的重要性
孕妇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DM)。GDM是指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生或发现的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PGDM则是指在妊娠前已确诊的糖尿病。糖尿病会对孕妇和胎儿产生诸多不良影响。对孕妇而言,可增加孕期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多、感染、剖宫产及产后出血等风险;对胎儿来说,可能导致巨大儿、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早产、流产,还会增加子代远期患肥胖、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的风险。通过筛查,能够早期发现血糖异常,及时干预,改善母儿结局。
二、筛查时间
1.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产检时应进行PGDM的筛查,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等。
2.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进行GDM的筛查。
三、筛查方法
1.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这是目前常用的筛查方法。试验前禁食至少8小时,试验日先抽取空腹静脉血测血糖,然后将75g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喝完,从喝第一口糖水开始计时,分别于1小时、2小时抽取静脉血测血糖。
2.空腹血糖(FPG):若FPG≥5.1mmol/L,可直接诊断GDM;若FPG≥4.4mmol/L且<5.1mmol/L,应行OGTT;若FPG<4.4mmol/L,发生GDM的可能性较小。
3.随机血糖:若随机血糖≥11.1mmol/L,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可诊断为PGDM。
四、诊断标准
1.OGTT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血糖≥10.0mmol/L、2小时血糖≥8.5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GDM。
2.PGDM诊断标准: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可诊断。①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②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但存在糖尿病典型症状(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下降),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或空腹血糖≥7.0mmol/L,或糖化血红蛋白≥6.5%。
五、筛查后的处理
1.诊断为GDM者,应进行医学营养治疗和运动指导。医学营养治疗目的是提供合理的能量摄入,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同时使血糖控制在理想范围。运动治疗宜选择较舒缓且有节奏的运动,如散步、孕妇体操等,避免剧烈运动。若通过生活方式干预血糖仍不达标,需及时加用胰岛素控制血糖。
2.诊断为PGDM者,应在内分泌科和妇产科医生共同管理下,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包括饮食、运动及胰岛素治疗等,严格控制血糖,同时密切监测母儿情况。
六、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1.肥胖孕妇:本身患糖尿病风险较高,孕期更应严格控制体重增长,除按要求进行筛查外,需更注重饮食结构调整,减少高热量、高脂肪食物摄入,增加运动量。因肥胖孕妇胰岛素抵抗可能更严重,若确诊糖尿病,可能需更早、更积极地进行干预。
2.有GDM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复发风险高,此次妊娠早期应密切监测血糖,即使未到常规筛查时间,一旦出现多饮、多食、多尿等症状,应及时检测血糖。孕期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对预防复发至关重要。
3.高龄孕妇:随着年龄增长,身体代谢功能下降,患糖尿病风险增加。孕期应规律产检,重视糖尿病筛查。若确诊糖尿病,因高龄孕妇孕期并发症风险更高,需更严格控制血糖,密切监测母儿情况,确保孕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