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是妊娠期妇女和围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五类,高危因素包括年龄、子痫前期病史、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等,其诊断需要结合病史、症状、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等,治疗包括休息、饮食、定期产检、药物治疗等,预防方法包括定期产检、合理饮食、适当运动、保持心情愉快和控制体重等。
1.定义
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在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
若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或血压虽低于160/110mmHg,但已出现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心功能衰竭、肺水肿等器官或系统功能损害者,称为子痫前期重度。
子痫前期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严重阶段,可出现抽搐、昏迷、脑出血、心力衰竭、胎盘早剥、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急性肾衰、HELLP综合征(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等并发症,严重威胁母儿生命安全。
2.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首次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结束后12周内恢复正常。
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伴有蛋白尿≥0.3g/24h或随机蛋白尿≥(++)。子痫前期分为轻度和重度:
轻度子痫前期: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但<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蛋白尿≥0.3g/24h或随机蛋白尿≥(++)。
重度子痫前期: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或血压虽低于160/110mmHg,但伴有下列任何一项者:血小板<100×109/L;肝功能损害,血清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升高;肾功能损害,血肌酐>106μmol/L或血尿素氮>9mmol/L;肺水肿;脑血管意外;持续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他视觉、感觉功能障碍;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低蛋白血症。
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3.高危因素
年龄≥40岁。
子痫前期病史。
抗磷脂抗体综合征。
慢性高血压。
糖尿病。
肾脏疾病。
遗传性易栓症。
本次妊娠间隔时间≥10年。
孕早期收缩压≥130mmHg和(或)舒张压≥80mmHg。
4.诊断
病史:询问孕妇的年龄、孕产史、家族史等。
症状:测量血压,观察是否有头晕、头痛、视物模糊、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等症状。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电解质、凝血功能、C反应蛋白等。
辅助检查:超声检查了解胎儿发育情况、子宫动脉血流情况等。
5.治疗
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过度劳累。
饮食:低盐饮食,适当增加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摄入。
定期产检:密切监测血压、体重、尿常规等,及时发现病情变化。
药物治疗:
降压药物:适用于血压≥160/110mmHg或舒张压≥110mmHg的孕妇。常用的降压药物有硝苯地平、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等。
硫酸镁:用于预防和控制子痫发作。
终止妊娠:适用于病情严重、胎儿已成熟或有其他产科指征的孕妇。
6.预防
定期产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合理饮食:低盐饮食,适当增加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摄入。
适当运动:保持适量的运动,如散步、孕妇瑜伽等。
保持心情愉快:避免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
控制体重:避免过度肥胖。
总之,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对孕妇和胎儿都有较大的危害。孕妇应定期产检,密切监测血压、体重等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病情,以保障自身和胎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