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存在分期,以2型糖尿病为例常采用五期分类法。一期高危人群期个体有诸多糖尿病危险因素,积极干预可降低发病风险;二期糖调节受损期血糖异常但未达糖尿病标准,干预可延缓发展;三期糖尿病早期无明显慢性并发症,应严格控糖防并发症;四期糖尿病中期出现轻度慢性并发症,需综合管理;五期糖尿病晚期并发症严重,治疗重点是提高生活质量。同时,特殊人群有不同注意事项,老年人血糖控制目标可放宽,防低血糖及运动意外;儿童及青少年糖尿病多为1型,饮食要营养均衡,运动防低血糖,药物以胰岛素为主并按需调整;孕妇孕期糖尿病需严格控糖,饮食运动为基础,必要时用胰岛素,产后需再评估血糖。
一、糖尿病有分期
糖尿病是一种复杂的慢性疾病,存在分期。以2型糖尿病为例,目前临床上常采用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中的五期分类法,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疾病发展及指导治疗。
1.一期:高危人群期
此阶段个体尚未发展为糖尿病,但已具备多项危险因素,如年龄≥40岁,有糖尿病家族史,超重或肥胖(尤其是腹型肥胖),久坐生活方式,患有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曾有妊娠糖尿病史或分娩巨大儿的女性等。这一时期积极干预可降低糖尿病发病风险。多项研究表明,通过合理饮食、增加运动等生活方式调整,可使糖尿病发病风险显著降低。
2.二期:糖调节受损期
包括空腹血糖受损(IFG)和糖耐量减低(IGT)。IFG指空腹血糖在6.16.9mmol/L之间,IGT是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2小时血糖在7.811.0mmol/L。此阶段血糖已出现异常,但尚未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是糖尿病前期状态。约有1/3人群可恢复正常,1/3维持现状,1/3进展为糖尿病。若此时进行干预,可延缓或阻止其发展为糖尿病。
3.三期:糖尿病早期
确诊糖尿病,但无明显糖尿病慢性并发症。血糖已持续高于正常水平,空腹血糖≥7.0mmol/L或OGTT2小时血糖≥11.1mmol/L,或有典型糖尿病症状(多饮、多食、多尿、体重减轻)且随机血糖≥11.1mmol/L。此期主要任务是严格控制血糖,以预防并发症发生。良好的血糖控制可显著降低微血管并发症风险。
4.四期:糖尿病中期
出现糖尿病慢性并发症,但程度较轻且未影响器官功能。常见微血管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可出现微量白蛋白尿;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可表现为眼底微血管瘤等;糖尿病神经病变,可出现四肢末端感觉异常等。大血管并发症如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也可能开始出现。此时除控制血糖外,还需针对并发症进行综合管理,以延缓病情进展。
5.五期:糖尿病晚期
慢性并发症严重,已对器官功能造成明显损害。糖尿病肾病可发展为尿毒症,需透析或肾移植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可导致失明;严重的糖尿病神经病变可引起足部溃疡、坏疽等,甚至可能导致截肢;大血管并发症可引发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等严重心血管事件。这一时期治疗难度大,重点在于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防治严重并发症导致的不良后果。
二、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1.老年人
老年人由于生理功能减退,常合并多种慢性疾病,用药复杂。在糖尿病分期管理中,血糖控制目标可适当放宽,避免低血糖发生。因老年人对低血糖感知能力下降,低血糖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如在糖尿病早期,空腹血糖控制在79mmol/L,餐后2小时血糖控制在811mmol/L可能更为合适。同时,在生活方式干预方面,运动强度应适中,避免过度运动导致跌倒等意外。
2.儿童及青少年
儿童及青少年糖尿病多为1型糖尿病,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血糖波动大。在糖尿病分期的各阶段,饮食管理需保证营养均衡,满足生长发育需求,同时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运动方面,鼓励规律运动,但要注意预防运动相关低血糖。药物治疗以胰岛素为主,使用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血糖,根据生长发育和血糖变化及时调整剂量。
3.孕妇
孕期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和妊娠期糖尿病。对于孕前糖尿病女性,计划妊娠时应优化血糖控制,减少胎儿畸形风险。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在早孕期血糖可能有所下降,中晚孕期因胎盘分泌激素拮抗胰岛素作用,血糖易升高。整个孕期需严格控制血糖,饮食和运动是基础治疗。若血糖控制不佳,需使用胰岛素治疗,避免使用口服降糖药,因其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产后612周需再次评估血糖,部分妊娠期糖尿病女性产后血糖可恢复正常,但未来患2型糖尿病风险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