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严重影响母婴健康。其分类多样,各有不同临床表现,病因涉及免疫调节、血管内皮细胞受损、遗传、营养缺乏、胰岛素抵抗等。诊断需结合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治疗原则为休息、镇静、解痉等,常用硫酸镁等药物,适时终止妊娠。孕妇应定期产检、保持良好生活方式,家属要给予支持并关注孕妇症状,配合医护工作。
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定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及临床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2.子痫前期
轻度: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有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
重度: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尿蛋白≥5.0g/24h或随机尿蛋白≥(+++);持续性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他脑神经症状;持续性上腹部疼痛,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症状;肝功能异常:血清转氨酶水平升高;肾功能异常:少尿或血肌酐升高;低蛋白血症伴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进行性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心力衰竭、肺水肿;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等。
3.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子痫多发生于妊娠晚期或临产前,称产前子痫;少数发生于分娩过程中,称产时子痫;个别发生于产后24小时内,称产后子痫。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以前无尿蛋白,若出现尿蛋白≥0.3g/24h;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后突然尿蛋白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10?/L。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舒张压≥90mmHg(除外滋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因
1.免疫调节异常:母体对胎盘抗原的免疫耐受失衡,母体免疫系统对滋养细胞过度免疫应答,导致一系列血管内皮损伤相关表现。
2.血管内皮细胞受损:细胞毒性物质和炎性介质如肿瘤坏死因子、白介素-6、C反应蛋白等可引起血管内皮损伤,导致血压升高。
3.遗传因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具有家族遗传倾向,某些基因的突变或多态性可能与发病相关。
4.营养缺乏:如低蛋白血症、钙、镁、锌、硒等缺乏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发展可能有关。
5.胰岛素抵抗:胰岛素抵抗使机体对胰岛素敏感性降低,可导致糖、脂代谢紊乱,影响血管内皮细胞功能,引发高血压。
四、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
1.病史:了解患者既往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等病史,此次妊娠后有无头痛、眼花、胸闷、上腹部不适等症状。
2.症状与体征:测量血压,注意血压升高的程度;检查尿蛋白,可通过24小时尿蛋白定量或随机尿蛋白检测;观察有无水肿,水肿特点及范围;检查有无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等。
3.辅助检查
血液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血脂、电解质等,了解有无血液系统异常、肝肾功能损害等。
尿液检查:24小时尿蛋白定量能准确反映尿蛋白丢失情况,有助于病情判断。
眼底检查:眼底小动脉痉挛程度可反映全身小血管痉挛程度,对评估病情和决定处理方案有重要意义。
超声检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及脐动脉血流等情况,评估胎儿宫内安危。
五、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
1.治疗原则:休息、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2.一般治疗:保证充足睡眠,取左侧卧位,每日休息不少于10小时;摄入充足的蛋白质、热量,不限盐和液体,但全身水肿者应适当限制盐的摄入。
3.药物治疗:常用药物有硫酸镁(解痉)、拉贝洛尔、硝苯地平、尼莫地平(降压)等。
4.适时终止妊娠:是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有效措施。终止妊娠的指征: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仍无明显好转者;子痫前期患者孕周已超过34周;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成熟者;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尚未成熟者,可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子痫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六、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1.孕妇:应定期产检,以便早期发现血压异常及尿蛋白等情况,及时处理。孕期要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避免过度劳累,情绪稳定。一旦出现头痛、眼花、上腹部不适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对于有慢性高血压、肾病、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孕期更要密切监测血压、血糖、肾功能等指标,严格遵医嘱治疗。
2.家属:要给予孕妇充分的关心和支持,帮助孕妇保持良好的心态。督促孕妇按时产检,关注孕妇的症状变化,如发现异常及时送医。在孕妇住院期间,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和护理工作。